标签公开声明
发布时间:2025-09-20作者:来源:洛阳春旺食品有限公司点击:20
关于提前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-2025、GB 28050-2025的声明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***标准的更新,洛阳春旺食品有限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: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(一)提前实施标准
我司决定,自2025年10月1日起,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***标准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与GB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。
(二)实施范围
我司生产的芝麻油、食用调味油、芝麻酱、花生酱、复合调味酱等产品。
(三)实施安排
1、新开发的产品标签设计全部按新标准法规要求执行。
2、现有产品按照原标准的,即日起,逐步完成标版标签切换,并将于2027年3月16日之前完成。
(四)承诺与说明
1、标签合规性:我公司提前实施符合新版标准法规要求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规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。新老包装一致性:在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出现同一产品“新老包装并存”的情况。
2、我公司承诺,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。
特此声明!
洛阳春旺食品有限公司
2025年9月20日

